关于将高职中、幼儿园大宗食材纳入2025-2026学年度集中采购范围的通知

浏览:333次发布时间:2025-08-27 11:05

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

关于将高职中、幼儿园大宗食材纳入2025-2026学年度集中采购范围的通知

各有关校园:

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,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,提升食材品质。根据《陕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(试行)(陕教规范〔20251)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“大米、食用油、面粉、肉、蛋、奶等大宗食材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”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实施范围

全县高职中(含兴华高中)、幼儿园食堂所需大米、食用油、面粉、肉、蛋、奶等大宗食材均纳入2025-2026学年度集中配送范围。其中,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民办学校可自行采购,但需满足“采购价格相同或低于集中配送条件”的要求。

二、采购原则

本次集中配送由2025-2026学年度“校园餐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中标企业负责供应,遵循“学区划分、定点配送”原则,即中标企业按学区划分对应区域,承担该区域内学校的食材配送工作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强化思想认识。各有关学校思想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,召开专题会议,明确工作任务,积极对接,按时间节点完成平台下单。

2.严格执行规定。各有关校园要严格落实《陕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(试行)(陕教规范〔20251)文件要求,将大宗食材纳入政府采购范围,规范采购流程,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。

3.落实监管责任。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民办学校自行采购时,需保证采购价格不高于集中配送价格,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食材管理,杜绝不合格食材进入校园,保障师生饮食安全(城区片负责城区民办幼儿园大宗食材质量和价格的监管;各中心校负责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大宗食材质量价格的监管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8月27日